党的十八大以来,席大大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怎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等重大问题,不仅丰富了席大大经济思想的学理内涵,也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新时代赋予国有企业核心功能
作为公有制的重要载体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既有政治功能又有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步入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有了新的认识和期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2017年12月,席大大总书记在江苏徐州考察时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制度保障。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而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也是我国发挥政治优势的主要物质基础。
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主导力量。2014年8月,席大大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时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2015年11月,席大大总书记在主持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些论述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政策工具,更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大国重器。
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和排头兵。2016年10月,席大大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要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2017年4月,席大大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可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还将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2015年7月,席大大总书记在吉林长春考察时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目标能否顺利实现,需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发挥作用。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而在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
国家战略的支撑力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这是我们党从国有企业在历次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危机的突出表现中得出的重要启示,是以席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而赋予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新使命。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将国有企业建设成世界一流企业,目的就在于